2018年9月24日

《Law & Order:SVU》S19 Ep16 × 《Good Doctor》第10集聯合觀後感

首次挑戰聯合觀後感呀,這真的是有感而發,因為在這一週我居然意外地看到兩部跟腦死器捐主題有關的集數,而且剛好兩部的劇情走向大相逕庭,真的是太巧了,讓我不禁想寫個觀後感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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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20日晚上,我不小心在電視上看到美劇《Law & Order : SVU》第19季第16集〈Dare〉,裡面是在說有三個小女孩玩得太過頭,導致其中一個女孩撞到頭,送至醫院宣告腦死不治。但其母要去取她的戒指時發現她的身體被劃了一個很長的刀,班森分隊長 (Olivia Benson)就質問主刀醫師,結果她表示她把女孩能用的器官摘取了,現在有一顆心臟正準備送往水牛城救治一個罹患心臟病的小男孩。

班森分隊長趕緊去阻止,但直升機駕駛表示那個男孩已經在等候名單上排了3年,難得的心臟放棄就沒有了。分隊長於是去找女孩的爸媽討論,但他們堅決反對,認為不應該死無全屍。最後心臟報銷了。之後警方一行人還發現該醫師做這種事已經行之有年,方法是只要父母沒有明確表示不捐,腦死孩童將一律器官捐贈-因為孩童的器官實在是難以取得,不得已而為之。分隊長表示這是違反法律,但醫師認為是法律有錯。

接著醫師就被告啦,開庭時那個男孩有出庭,女孩的父親有向他道歉,並表示希望能夠快點找到適合的捐贈者,但母親仍然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。結局時刻,警方一行人得到男孩死亡的通知,本集在沉重鬱悶下結束。

到底誰對?誰錯?其實都沒有錯。如果以開聖光角度來看,醫師違法但做了正確的事,救人何嘗不是一件好事?既然腦死了那當然要把器官給有需要的人用啊,反倒父母顯得很自私。

但是在未經允許的情形下,把自己的小孩開膛剖肚,誰能接受?況且那心臟確實是違法取得,理論上本來就不應該進行移植,但不移植就把男孩害死了,3年的一線曙光就此頗滅。我覺得這集呈現了很強烈的道德衝突,本集編劇真的是太厲害了,讓觀眾也會一起煩惱、思考、糾結。最後的衝擊更是讓人耿耿於懷...到底怎麼做才是對的...劇情也就點到為止,不給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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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23日晚上,中秋節前夕,我不小心 (又不小心)在電視上看到日劇《Good Doctor》第10集〈命をつないでいく小児外科医  彼らが背負っていくものは...〉,裡面是在說有一個小女孩溺水,雖然被救活但甦醒機率很低。另一方面有一個女孩肝臟有問題,需要盡快進行移植。最後溺水的女孩被宣告腦死,其父母難以接受,明明心臟還在跳,但卻再也醒不過來了。當時醫師有建議可以器官捐贈,遺愛人間,但當下他們無法接受,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捐贈。事後收到肝臟病的女孩的信,表示非常感謝他們讓其女兒救了自己。女兒雖然過世了,但她身體的一部分還在別人的體內不斷運作,這也算是另一種形式的活著。

同樣是器官捐贈,這集的劇情真的讓人舒緩很多,從悲痛、到釋懷,最後決定遺愛人間,讓其他人得救,真是完美的結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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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捐贈的爭議也不少,包括來源就是一個問題,如果以開聖光角度來講,任何腦死者的器官都可以用,因為是為了救人。但是現實面來看,希望不要死無全屍的人也佔多數,如果強制捐贈,真的可以用偷了器官來形容,為了救一個人,就偷了別人的東西,好像也不對。當然如果真的已經無力回天,器官捐贈至少還能在死前做好事、幫助別人,真的不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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