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再度來到這裡寫心得文,沒想到上次 #1YVWTWwD 編劇最後還真的把香琪跟Jason
寫成一對了
回到正題,民視使用我國法律尚不合法的代理孕母已經不是第一次了
當然我用「尚不」隱含的就是最終會走向合法化的期待
我一開始的想法確實是覺得這並沒有什麼,為什麼要將其認定為非法的事情看待
在劇情中,曉芸因為可以賺錢讓媽媽可以有醫藥費用,就使用這方式來獲得
而雪琴開出此條件,雙方接受,各取所需,這樣不就好了嗎,這是他們的自由
(當然以國家利用公權力基於社會規範界定此為「違反善良風俗」之事,此契約無效
當時不少板友也對美惠得知後對曉芸的態度感到十分不解
代孕在社會觀感就是為了錢「出賣」自己肉體 一樣的汙名
用這種方式賺錢 比搶劫好了 沒傷害到人
可是相對起來總比下海好多了吧,懷孕相較之下也不會這麼傷身 還能賺錢
當然如果理由是年紀輕輕就未婚懷孕,「未來就毀了」這就是社會給予女性的枷鎖
Live: 眼睛國還活在女子三從四德,傳宗接代的父權時代,代孕比其他方式算更好了
by #1YJMy8fj
然後阿嬌揭發這件事情後,害曉芸沒錢賺了,也是很生氣
斷了別人的賺錢目前唯一的希望 雖然代孕是「違法」的手段
代孕在某些地方是合法的 所以難道要說在台灣這就是「錯」的嗎 也怪怪的
代孕是否合法化 是真的有在討論
這是以國家之力決定人民之間的雙方合意約定是否有效
民視的論述手法比較偏向把嬰兒商品化 換成金錢 利用別人身體 看起來很狠毒
(而且是源自於雪琴怕沒小孩駿生就不給結婚-騙婚)
如果雪琴不要對曉芸這麼態度不好 也許就會被同情跟體諒(這件事情就變成「不是這麼
錯」的了) 不會把代孕這件事拿來指責 (就是因為是雪琴 別人/觀眾才會把這件事情當作把
柄
喔對,補充一下,編出代孕不一定是編劇單純要搞事,是因為雪琴剛流產,也不能馬上再
懷孕 (即便用試管嬰兒植入胚胎),所以才要找代孕無縫接軌,相差月數不要太多即可
所以不然把劇情改成是一個不孕症 但夫家壓力一直要有子嗣的女性,最後找上代孕
這樣是不是就不會這麼苛薄地說怎麼這麼殘忍、沒良心呢 ?
癥結點是:法律是否要限制人民可否自由選擇,有自願選擇成為代理孕母的權利
身體只有她自己可以做主 其他人只能給予建議跟提供他們的期望
曉芸願意,其他人不應該加以干涉 (口頭上可以,但強拉去墮胎就不妥了
有這種能力 也有這種機會可以賺錢,為何要剝奪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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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之前的想法,可是最近的劇情 民視演出來了代孕可能會產生什麼問題
這也是難怪代孕為什麼都不合法化,因為它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處理 (或無法解決)
先姑且不論曉芸離不開是不是因為思思念念「高先生」
如果真的如她所說「相處了十個月一定會有感情」,
那這就是代孕很大的問題,是否能在生下後就真的毅然決然秉持理性斷得一乾二淨
還是這是不可避免的人之常情?且如果對於這腹中胎兒只是抱持的賺錢的工具來看
難保不會好好懷孕 (夜市人生嗎?好像有類似劇情)
除非有「職業道德」(但這件事本身就被定義不道德,所以也很難有道德約束之
反而是要投入母愛的感情才會好好顧,但投入感情後又變得難分難捨
搶寶寶這件事情是最明顯的
因為曉芸喪失生育能力後,這個寶寶是她這一生中唯一一次生小孩的成果
只不過這個寶寶沒有血緣關係
(如果按照原設定使用雪琴的卵子的話,除非編劇亂改。代孕的定義確實是只提供子宮
不提供卵子 不然就變成是跟「代理孕母」的試管嬰兒
那這樣,寶寶還算是曉芸的親生兒子嗎?
(以上文句先取消,當我沒說,推文處有討論
代孕衝擊社會既有觀念的地方就是:我們常說媽媽很辛苦懷胎10個月把你生下來
問題來了,那所謂的「媽媽」是卵子提供者還是真的懷在肚子裡的那一位?
雪琴是寶寶的媽媽 (血緣上),但她從未懷過這個寶寶
親「生」 (生產的生)下來的是曉芸,但她跟這寶寶毫無血緣
但曉芸堅持這個就是「她的小孩」
按照合約這當然是違反合約 (但這合約同時也沒有法律效力,而說服的地方是給駿生雪琴顧不會幸福
板友很多都說 「那要把錢還回去」 確實太中肯啦XD 當初就是用寶寶換錢的
一開始雙方談好還互利 看起來沒問題,現在果然發生問題
果然事情都是很複雜的,沒有想的這麼簡單,看來我對代孕的想法又要重新反思一下了
所以八點檔在這種層面上還是蠻有教育意義的(誤 #1Yg9p3Ph (Gossiping)
而且還隱約有涉及子宮工具化 (曉芸生完後就趕走,認清自己身分,只是幫生下來)
、胎兒商品化 (金錢之交易)
(雖然我覺得編劇沒想這麼多 但至少把會遭遇的問題演出來了
本文原文我刊載在:https://www.ptt.cc/bbs/FTV/M.1655718878.A.DC9.html
11/9 16:03~16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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