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來自台灣 (Taiwan) 的Gordon Cheng!我的網誌裡有電影觀後感、維基、科學、旅遊之類的文章。 其中以電影觀後感為最大宗,但觀賞時請注意每篇都是雷;即每篇都劇透。若想看我的觀後感,又不破壞興致,建議觀賞完電影再看喔! (抱歉,本人不擅於編寫無雷觀後感)
2021年7月30日
「碰觸」、「摸到」的本質
2021年7月26日
為什麼聽到自己的錄音會覺得很奇怪?
6/10 17:07 7/26 19:14
2021年7月22日
新竹市公車路線圖保存集錦
因為2010年代開辦的免費公車才有這種畫在地圖上的精美路線圖,而這些路線也大部分都停駛或改變走法,因此這些初代的路線圖反而變得彌足珍貴,值得特別蒐集蒐藏起來,以免舊資訊逐漸被刪除而無人理會。(而且因為有些路線改為收費,所以竹客就把資料從免費公車移動到市區公車,這過程又會讓部分連結消失)
除了展示路線圖外,也會說明該路線重要變化日期與變更內容,以與圖片對應
以下以開辦日期排序,大致也是以編號數字排的,所以還是從現在還在的公車路線開始
2021年7月20日
我所理解的台灣歷史 -論台灣史教育、所謂「殖民」與台灣的範圍
2021年7月18日
公車「危機」:維基百科開始清除粉絲向內容
4/3,因為我有在看民視八點檔《多情城市》,結果發現維基百科開始整治愛好者頁面,原本寫的非常詳細、鉅細靡遺的角色介紹都被刪去,包括人物關係圖 (八點檔能畫出來真得超強)還有有劇情中每個角色發生什麼事情、出場集數都一一寫出,只剩下哪個演員飾演哪個角色而已。這些東西倒也不是消失,除了條目歷史有保留外,有附上一連結說要改去台娛百科。沒想到維基百科也開始與這些其他非姊妹計畫(指維基媒體基金會下各計畫)的維基站有連結了(以往會被說不可以在條目中外連到其他維基),看來就是為了要把這些內容抽離維基百科而特地創建的,不過這些應該還是不算維基百科的分站,只是讓這些粉絲有處可去。感覺我小時候看、參與撰寫的《萌學園》也危,大家明明認真寫了很多角色資料,但不是維基百科要的,所以不適合出現。
維基百科也開始支持開fandom(粉絲向維基站,如Wikia),移除其內的瑣碎資料,繼台劇後,下一個就是公車
6/25,我在ptt公車板看到維基百科方(其實也不是一個官方或是一個人/掌權者,就是所謂的「共識」)開始跟戲劇一樣,大規模刪除客運業者條目中粉絲向(公車迷)喜歡的配車(車型車號)跟路線資訊,我就意識到這跟先前戲劇的是同一套模式,但因為可能有些人不知道已經開始在大力「掃蕩」或是覺得這不合理、不是同一性質的東西,歷經一來一往的編輯戰(可見我寫的介紹或此說明)後,後來就跑去互助客棧中的討論爭論,甚至又要開始查傀儡了(有可能是公車迷團結起來意圖「擾亂」維基百科運作)。
2021年7月15日
論科學推廣、科普
2021年7月10日
論生育與育兒
(↑接續 論墮胎與懷孕生育 )
我在「身在毒中不知毒」這門課上上到,老師說「上天造人」女性就有子宮就是有其用意,就是要繁衍後代的,這件事在性別學上聽起來很刺耳,但這就是事實。因為雖然妳當然是有選擇權,可以選擇終生不使用,但是要付出代價的,假使沒有用到子宮,很容易會有婦科疾病(被創造出來的東西卻沒有使用,一定會有問題)。這跟性別學教的身體自主是有點衝突,雖然在一層面上是可以選擇的,但只要選了不用就會有成本,變成說似乎是非得使用不可,或是必須在兩種選擇之間帶來的成本權衡利弊得失。這就是文本也有提到的,究竟要反對成為母職,還是反對母職體制就好呢?而我先前所述的生育機器,會遇到的問題也是這個,有了這機器就能解放女性嗎?還是會讓全世界的子宮都變成白被「創造」出來了呢?用不用自己的子宮究竟是不是自己能決定的?還是那是上天賦予必完成的使命呢?懷孕是女性與生俱來的能力,這沒問題,也沒什麼好非議的,女性就是有這一種「特殊的任務」要去完成,我是認為生物性跟社會性要區分開來,懷孕生子本身應當沒有問題(雖然有些人很排斥懷孕過程的痛苦就是了,我要是生理女性應該也會排斥),有問題得是奠基於此而產生的體制,就跟根基於生理性別差異而形成的這一套性別角色、分工與不平等一樣,母職就是包含於其中但又比較特別的存在(因為雖然只是生理差異一部分,但是男女最顯著的生理差異,甚至影響了後續的性別分工),這點光是在懷孕期間對女性造成的困難就能顯而易見,就更別說孩子出生後的養育工作了。
2021年7月7日
論墮胎與懷孕生育
女性要擁有墮胎自主權這議題在西蒙波娃的時期就有了,但直到現在都還在持續爭論當中,離現在最近的便是公投提案以保護胎兒生命權為名,懷孕滿8週禁止墮胎。婦女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,在過往的《優生保健法》就有相關的爭議存在,婦女人工流產應該被強制諮商(心理輔導),並強制一定天數的重新思考期,還要強制已婚婦女在墮胎前告知配偶、甚至經過配偶同意才能施行。目的就是以保護胎兒為目的,積極鼓勵婦女繼續懷孕,對女性身體負擔也小。但一切關鍵都是別人覺得這樣比較好,女性才是懷孕的主體,如果不願意生產下腹中胎兒,要承受墮胎的傷害也是自己選的,並無不可,如果都要為了小孩、丈夫、家庭、國家,那就有異化的可能,因為生育就不再是為了自己。雖然一個胎兒基本上是男女雙方各提供1/2的部分形成,但因為胎兒是處於女性的身體之中,所以雖然不能夠說男性無從置喙、干涉,但也不能變成男性主導女性,尤其是在生子是為了家庭傳宗接代的父權繼承脈絡之中(母以子貴,要生下兒子並扶養他長大成人成家立業才算是稱職的母親/女性),女性受到男方家庭干預的機會大增,因此雖然取消取得配偶同意會讓孩子的父親喪失決定權,但也可以讓女性從法律中鬆綁,不被「強制」要與丈夫達成共識才能自主決定,到頭來身體終究是自己的,但孩子的生命權這又是另一回事了,畢竟雖然說孩子也有自主權,怎能任意剝奪他生命(是否有生命又是另一個爭論點),但其實把他生下來也沒經過他同意,所以應當由在人間的人來評估這小孩的出生會是幸福的嗎,如果再不幸的環境下生下,母親也沒有意願/能力,那不生也霸。有人說這法本身就是要增加女性的墮胎難度,才能增加生育率,如果要用台灣已經步入少子化來撐腰,那不就是落入以國家之力量讓全體女性成為生產工具嗎?國家要做的,是讓有生育意願的女性不要因為職場對孕婦不友善、傳統家庭對媳婦不友善、托育設施對雙薪家庭不友善而不敢生,而不是強制沒有意願的人也要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