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2月5日

哲學課-關於形上學的想法

關鍵字:人格同一性 (靈魂交換、傳送裝置、希修斯之船)、心物問題 (顛倒色譜論證)、祖父悖論

 洛克提出的人格同一性問題乃是當今文學、影劇作品偏愛使用的靈魂交換,講述王子和鞋匠的靈魂交換,王子的心靈進入鞋匠的身體中,而王子依舊覺得這個就是自己,但別人看起來此人就是鞋匠。裝有王子靈魂的鞋匠就算不斷自稱自己就是王子,恐怕也只是會被當成有精神疾病之類,能夠證明自己是王子的關鍵是他能夠記得只有自己知道的事情,《烏龍派出所》第187集中兩津和中川靈魂交換,中川的管家也是因為裝了中川靈魂的兩津可以背出當日行程 (這應只有管家和中川本人知道),而認定此人真的是中川,大家也都承認這個兩津就是中川,有如承認這個鞋匠就是王子一樣。因此洛克認為「意識」跟「記憶」構成了人格同一性,即使身體不一樣,保有相同的「意識」跟「記憶」就能夠是為同一人,這也跟當今的作品刻劃的劇情是一致的:靈魂交換其實就是意識、記憶的交換,所以判斷身分是以靈魂 (即意識、記憶)為關鍵,自己的靈魂用了別人的身體,那這個就是自己,但是必須假裝還是別人而過生活,如《我們這一家電影版》中花媽和橘子因為一次意外而靈魂交換,知道這件事情的人僅有花家和橘子的朋友,所以她們必須「假裝」成對方,如裝有橘子靈魂的花媽「假裝」自己是花媽做家事、裝有花媽靈魂的橘子「假裝」自己是橘子去上學、參加畢業旅行。從這裡就可看出,如果自己還需要特別「假裝」成別人,就代表雖然這個是別人的身體,但靈魂是自己的,因此才需要「假裝」成別人還在這裡,因為不知情的同學看到橘子的樣貌就認為這是橘子,事實上這裡面是花媽,例如說連英文課都不會講英文,由此可看出保有的是花媽的記憶而不是橘子的記憶。


我認為這種說法實屬合理,因為我們在看這些作品時都坦然接受這種說法,畢竟要說這個鞋匠還是原本的鞋匠是有問題的,因為這個鞋匠只知道王子的事,也認為自己是王子,而不見得還會修鞋子,所以這個鞋匠應是王子沒錯。從這點看來,洛克的說法是正確的。再者,人體的細胞約7年就會全部換新,所以出生時跟死亡時的細胞根本就不同,所以這個你跟7年前的你是同一個人嗎?我之前就有聽到一個笑話,就是如果遇到7年以上沒見面的人就可以把他當陌生人,因為他已經不是你之前認識的人了 (這只是不想打招呼的藉口)。但是事實上我們不會說因為細胞全面換新自己就變成別人了,由此可見人格同一性應是奠基於「意識」跟「記憶」,而無關乎身體,無論是換到另一個人的身體或是全身細胞汰換。
然而,如果不談靈魂交換,我們來看其他有關人格同一性的問題,就可發現洛克的說法似乎有點問題。我以前小時候有看過一個電視節目,就是說目前人類要使用瞬間移動的技術只能使用以下流程:先把這地的人全身粒子都複製起來,用電子訊號傳輸到另地再重組,同時這地的人就會被消滅,你人就會到另一地了,當時主持人就說可是這個你還是原來的那個你嗎?例如說我要從倫敦到紐約喝咖啡,現在在紐約喝咖啡的我是昨天在倫敦的那個我嗎?
當時我就覺得怎麼有這麼可怕的問題啊,瞬間移動一直是我小時候的夢想,看了這個之後我就不敢妄想瞬間移動了XD。如果說會對這點反感,就代表其實我潛意識也認為這樣可能就不是同一個人了,或許仍然要同一個身體才算是同一個人,難道人格同一性也和身體有關。但這個見仁見智,例如說,假設未來人類能用這種傳送裝置往返地球跟火星,結果有個遊客回地球後就控告此公司殺了他,還殺了兩次 (去程在地球上先複製傳送到火星,然後再「殺」了地球這個;回程在火星上先複製傳送到地球,然後再「殺」了火星這個)。但創辦人覺得莫名其妙,自己已經往返地火多次,還不是好好的,況且,如果此遊客已經被我們公司殺了,他要怎麼在這裡控告我們?可見有些人認為只要感覺跟記憶-意識仍然存續就不算死亡,而且身體也是100%複製原本的細胞,應可以算是身體還是同一個,但這又牽涉到複製品是不是原本物體的問題了。
況且連針對靈魂交換問題,還是有其他疑慮。例如裝有鞋匠靈魂的王子應該要回來鞋店工作嗎?他回來工作後會不會很不熟練?因為這個身體嬌生慣養,根本就沒有做過鞋子,想必技術達不到鞋匠以前用自己身體的標準。但是如果要裝有王子靈魂的鞋匠來做問題更大,即使身體的問題解決了,但是王子的記憶中沒有修理鞋子的經驗,會不知道要怎麼修。還有,有一些很順手的行為或是說話的口音都是跟身體組織有密切關聯的,這似乎不能隨著靈魂的交換而一起帶走,所以裝有王子靈魂的鞋匠可能一走出門口就會不自覺的敲招牌一下 (鞋匠身體根深蒂固的習慣),然後一講話雖然用語是皇室的那套,但就是平民的那種口音。另外,如果公主要跟王子行房,這種和身體的感受密切相關的活動難道能忽視嗎?如果要公主跟裝有王子靈魂的鞋匠行房,雖然對象是王子沒錯,但是那副身體就是鞋匠的;而要跟裝有鞋匠靈魂的王子行房,即使身體確實是王子的,但鞋匠可能不知道一些王子跟公主才知道的規矩等。這種兩難跟PTT八卦板上盛傳的問題類似:如果女朋友跟老媽靈魂交換了,你要跟裝有女朋友靈魂的老媽%%% (從事性行為)還是跟裝有老媽靈魂的女朋友?有沒有卦?
說到底就是要探討人是怎麼界定的,我們要如何認定還是同一個人呢?記憶?意識?身體?有同學提出生命經驗構成人格,但是這些累積起來的生命經驗又會有一問題:國小時的你明顯比大學時的你少了很多生命經驗,我們要怎麼說身為大學生的你是多累積了這些經驗,還是變成了另一個擁有較多經驗的人?有同學提出雙重人格問題,雙重人格基本上會共用記憶,但是個性上會相差甚鉅,就像是有兩個靈魂在同一個身體裡,如此,記憶和身體是同一個,意識是不同個的情況又要怎麼說明呢?
這樣看來,洛克針對人格同一性的理論也不是十全十美的。或許理論上沒有辦法解決這種問題,雖然有點不負責任和不合邏輯,但可能就是要我們用非理性的感受,覺得是同一人就是同一人吧!

除了洛克的王子鞋匠問題外,希修斯之船 (Ship of Theseus)也是探討人格同一性的問題,希修斯之船是說假設有一艘木船,因為木片總是會潮濕腐敗,所以要換成新木片,久而久之,總有一天所有的木片都換新了,意思就是現在那艘木船已經沒有任何一片木片是當初建造時使用的,那我們可以說這艘船還是原本的那艘船嗎。我小時候就有想過爸爸車子換零件的問題了,就是因為爸爸的ㄅㄨㄅㄨ (就是汽車的意思)已經很老了,常常都有零件壞掉,窗戶、避震器等等,這樣換下去,如果有一天車子的所有零件都不是一開始出廠的了,那這台車還是原來的那台車嗎,因為我是很念舊的人,所以會很在意這種事情XD。如果不想要車報廢,那就只能一直換陳舊的零件,換到最後還是原來的車嗎?因為太可怕我就沒想下去了。
常會有人說哲學沒有什麼用,在助教課討論時我就突然想到哲學的應用可以在科學上,包括上面的傳輸裝置以及時光機的祖父悖論 (Grandfather paradox)。科學的發展下會出現很多影響到本質性的問題,這時就需要哲學這種思辨的學科出馬。傳輸裝置牽涉的是人格同一性的問題,而祖父悖論是說,如果有一天時光機真的被發明了,那你可以坐時光機回去你阿公年輕、還沒跟阿嬤結婚的時代,然後把你阿公殺掉嗎?如果殺掉了,你怎麼會活著?你又怎麼能回到過去殺掉自己的阿公?只要你能回去殺掉自己阿公,就代表你阿公能活到生出你爸,但又要怎麼保證你回去沒有辦法把自己阿公殺掉?如果你真的對自己阿公開槍致死,那你又是怎麼在這裡開槍的?
(原文印象中好像是一場意外,就是搭乘時光機的人在一次衝突中誤殺了自己祖父。說的也是,怎麼可能會有人專程搭時光機去殺自己阿公啦XD。關於時光旅行哲學問題的詳細討論可見我國中看的書《宇宙使用手冊:如何在黑洞、時間悖論和量子不確定性求生》,Dave Goldberg、Jeff Blomquist(戴維·郭德堡、傑夫·布朗奇)著,許晉福譯,新北:世茂,2014,頁174-195)
但哲學這門學問常常想一想就會變成很恐怖,不要想就沒事了。當然有些人還是會繼續思考著,不過我就會覺得哲學家怎麼會莫名其妙想到這些怪怪的東西,我下一篇有關哲學的文章也是這種怪怪的(誤)東西。最後列舉三項想一想會變的很恐怖的哲學問題。
顏色問題細思極恐,Ned Block提出的顛倒色譜論證 (Inverted spectrum)是說如果有一個人看到的顏色都和大家相反 (如紅色是綠色),但他仍可指出其為紅色 (但他腦袋裡所見是我們的綠色,對他來講這就是紅色),這就讓我想到,會不會其實我們所有人看到的都是不一樣的,只是說我們都有共識這就是紅色,因為你指著蘋果和康乃馨說是紅色,我也就覺得這就是紅色,但會不會其實我們眼中的都是不一樣的呢?
(這在科學上有望解釋得通,因為紅色是波長630~750nm的可見光,而人眼和腦的構造應相同,皆為光進入瞳孔,水晶體折射投影到視網膜,而透過視神經在大腦皮層枕葉成像。由此可推測大家看到的世界都是一樣的)
還有上述的希修斯之船還有更恐怖的進一步論述,如果汰換下來的木片並沒有丟掉,而是堆積在倉庫裡。結果漁夫心血來潮把這些舊木片重新組成一艘船當備用,那麼哪艘船才是原本的那艘船呢?還有,如果漁夫一開始有幫船保保險,然後木板全新的船在海上失火,而新組的舊船停在倉庫裡,請問保險公司需要理賠嗎?

(注意 底下有《大英雄天團》電影暴雷)
《大英雄天團》中,杯麵因為被撞擊而導致燃料不足,在最後決定犧牲自己把阿廣跟卡拉漢教授的女兒推出傳送門,自己則因為反作用力而離傳送門越來越遠。但在故事的最後,阿廣發現杯麵把自己推出去的拳頭中握著杯麵的記憶卡,所以阿廣決定重做一隻杯麵,並植入該記憶卡,新杯麵仍保有之前杯麵的所有記憶,看起來就算是圓滿大結局了。然而,相信很多人都會質疑,那這個杯麵還是原本的杯麵嗎?當然啦,大部分的人都會說服自己那個就是原本的杯麵啦XD

(註:本文是我大學哲學基本問題第二單元的報告)
參考文本:
《哲學入門》,Jonathan Westphal 著,周伯恆譯,韋伯文化出版,1999年版
原(作)文(業)撰寫日期:2019年12月9~10日
12/10 1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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