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再度來到這裡寫心得文,沒想到上次 #1YVWTWwD 編劇最後還真的把香琪跟Jason
寫成一對了
回到正題,民視使用我國法律尚不合法的代理孕母已經不是第一次了
當然我用「尚不」隱含的就是最終會走向合法化的期待
我一開始的想法確實是覺得這並沒有什麼,為什麼要將其認定為非法的事情看待
在劇情中,曉芸因為可以賺錢讓媽媽可以有醫藥費用,就使用這方式來獲得
而雪琴開出此條件,雙方接受,各取所需,這樣不就好了嗎,這是他們的自由
(當然以國家利用公權力基於社會規範界定此為「違反善良風俗」之事,此契約無效
當時不少板友也對美惠得知後對曉芸的態度感到十分不解
代孕在社會觀感就是為了錢「出賣」自己肉體 一樣的汙名
用這種方式賺錢 比搶劫好了 沒傷害到人
可是相對起來總比下海好多了吧,懷孕相較之下也不會這麼傷身 還能賺錢
當然如果理由是年紀輕輕就未婚懷孕,「未來就毀了」這就是社會給予女性的枷鎖
Live: 眼睛國還活在女子三從四德,傳宗接代的父權時代,代孕比其他方式算更好了
by #1YJMy8fj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