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15日

論職場中的性別

 

去身體化:女性只是因為身為女性,就被賦予同樣的特定想像,不論是否未來有計畫結婚或生育,都會被認為工作只是暫時的,以後將會投入家庭,從是再生產。而且女性的身體無法勝任男性的工作,所以自然而然被認為是比較低下的,只能從是簡單而責任少的工作,女性本來就不適合進入「男性的」生產領域。其實這早已而熟能詳,像是懷孕解雇、玻璃天花板等,性別在工作場域的不平等與歧視至今仍然根深蒂固,據文本這是日治時期留下的陋習,這可以歸因於東亞圈中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想像,大家也都依循這文化,覺得這樣做是最好的。可是,男性應該跟家庭脫鉤嗎?現在的雙薪家庭結構,使得女性必須身兼二職,或是應付不來時必須辭職操持家務,這是由於女性被認為是可以因為家庭放棄工作的。如果現在男性也同時操持家務,讓夫妻可以一人一半,同時有工作跟家事,也會比較輕鬆,而且如果這樣的話,男性不就會與女性相同?沒有什麼不一樣的。如果應付不來時,而女性在職場上有卓越表現或高度興趣,也可以由男性辭職操持家務,現在為什麼不能這樣呢?因為工作場域被陽剛化的因素,使得女性在職場不吃香,變相是勸退她們進入職場,所以在夫妻間協商誰要退出時,通常都是會留下能在職場賺較多錢的男性。那麼,最近很紅的「女強人」呢?是非傳統性別架構所預期的?這種女性不一定會沒有婚姻,有可能是有的,當然如果沒有就比較沒有「家事」這個牽絆,但如果有家庭又是如何做得來呢?要嘛就是蠟燭兩頭燒,要嘛就是和男性共同分擔,甚至是最少見的由男性操持家務。家庭內自己的問題好解決,良好溝通就好,目前麻煩之處就在職場這整個結構、制度都是對女性不利的,如果有專心致志想在工作上一展長才的女性,將會比男性更辛苦且更不公平。

 

去陽剛化:具有不完備的身體而無法勝任陽剛男性身體可以從事的事情,這點跟上面的女性去身體化有異曲同工之妙,點出了因身體缺陷而弱勢的男性也會被排除於職場之外,而這是導因於人對殘障的偏見,因為大部分的人都好手好腳,看的到聽的到,行為處事能夠符合社會架構或科技設備,所以這種少數-人類傾向於排擠少數-。所以他們也會認為自己是有「缺陷」、「不完整」的,因為有很多事情都做不來,問題就是這些事情都是根據大部分的人所設計的,這其實也跟上面工作機台以男性身體做設計是一樣的,透過這種方式,就能夠有意無意地排除掉某些人,如女性、身障人士等。

 

性交易:用性來當作賺錢工具,也就是一種職業。一般傳統觀念都會認為人應該要忠貞,性應該要是專偶獨用的想像,所以性交易這種事情經常被汙名化,如不自愛、不純潔無瑕等。那麼,性交易是女性解放自己還是被壓迫呢?女性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身體、性如何被使用,又沒人逼迫,照理說是相當自主的;可是為什麼會選擇此條路,因為很多錢又是自己唯一現成擁有的?因為男性有需求才拿來賣?我在觀賞日劇時看到經常出現的那種酒店我都會深思,為什麼會有這種文化呢?有需求才會有供給,是一個讓男性放鬆的場域,而放鬆的方式則與性、性別有關;不只有男性,日本也是有牛郎文化(男性賣笑,主客群為女性),這些無不顯示出是可以利用性別來賺錢的,因為這是人的本能慾望,跟吃東西所以有餐飲業是一樣的道理。那麼,性交易沒有相反過來的?就是女性嫖客去找男性,男性付錢?如果很難想像的話,就可以問一個問題:為什麼女性提供性服務男性要給予錢?因為權力結構必為男性在上,女性接受性行為是吃虧的一方?如果這社會沒有辦法有女性嫖客,那擁有錢的女性如果要享受性要如何是好?女性如果要在性交易中獲得愉悅一定要成為賣的那一方?


(註:本文是我大學性別學導論的作業)
參考文本:

張晉芬,2002,〈找回文化:勞動市場中制度與結構的性別化過程〉,《台灣 社會學刊》29: 97-125。

陳美華, 2006。 〈公開的勞務,私人的性與身體:在性工作中協商性與工作的 女人〉。《台灣社會學》 11:1-55。

邱大昕,2007,〈男性視覺障礙者勞動邊緣化的陽剛困境〉, 《女學學誌》 23:71 – 91。

原(作)文(業)撰寫日期:2020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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